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红十字会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
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红十字会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
云财税〔2020〕 14 号
临沧市财政局、税务局:
根据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》 及其实施条例、 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通过 公益性 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 的通知》(财税﹝ 2009 ﹞1 24 号) 等 有关规定,经 云南 省财政厅、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联合确认,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红十字会具有 2019 年度公益性 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
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
2020年3月5日